給公司起名需要注意哪些規定

人氣: 3,174 發表時間: 2016-07-22 10:53 文字: [大] [中] [小]

給公司起名需要注意哪些規定

企業名稱的有關規定

一、名稱的構成

名稱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或者 字號+(蘇州)+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1、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本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2、具備下列條件的企業法人,可以將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

① 使用控股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代理申請營業執

②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二、字號: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漢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以上行政區劃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作字號:

三、行業: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1、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或者企業經營特點的用語。企業名稱中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業經營范圍一致。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名稱中的行業。

2、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行業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 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2) 企業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3) 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3、企業為反映其經營特點,可以在名稱中的字號之后使用國家(地區)名稱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上述地名不 視為企業名 稱中的行政區劃。如:蘇州***四川火鍋有限公司、蘇州***韓國燒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鍋”、“韓國燒烤”字詞均視為企業的經營特點

4、企業名稱不 應當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四、組織形式: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其組織形式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其它法律、法規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組織形式不得申請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可以申請用“廠”、“店”、“部”、“中心”等作為企業名稱的組織形式,例如“蘇州***食品廠”、“蘇州**商店”、“蘇州**技術開發中心”、

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凡文件、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后完成對申請名稱的核準或核駁手續。

登記管轄: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

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管轄范圍:

(一)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字樣的;

(二)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

(三)不含行政區劃的。

市工商局登記管轄范圍:

(一)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或者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門設立的企業;

(二)企業集團;

(三)專業從事進出口業務、勞務輸出業務、對外承包工程的企業或者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審計機構、典當機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工商注冊代理機構、專業經紀組織、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境外就業中介機構、人才中介機構、征信機構;

(四)股份有限公司;

(五)國有獨資公司;

(六)注冊資本3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七)出資額在3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

(八)外商投資企業。

各區縣工商分局登記管轄范圍:

受理上述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內資企業分支機構及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登記,分局根據市局復核意見進行核準。

收費標準:

辦理名稱預先登記不收取登記費用。

名稱預先核準登記程序:

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登記,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第一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委托)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登記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第三步:按《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1、《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組建單位的資格證明或股東、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及自然人身份證明;

3、《指定(委托)書》。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的填寫方法及提示: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一、《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的填寫方法: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名稱的填寫: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組建單位的資格證明或股東、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及自然人身份證明;

蘇州(蘇州市)為行政區劃;

康達來為字號,為減少重名,建議您使用三個以上的漢字作為字號;

商貿是行業特點,應與您申請經營范圍中的主營行業對應;

有限公司是組織形式。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分支機構的名稱應冠以主辦單位的全稱。如:蘇州市康達來商貿有限公司方莊分店;

注意:①建議至少取3個以上的備用字號,我們將按您所填寫的順序依次查重,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稱為核準使用的名稱;

②名稱中的行業特點應與主營行業相一致。如主營銷售百貨,那么名稱應以商貿或經貿或銷售為行業特點;如主營生產機械設備,那么名稱應以工貿或機械生產為行業特點。

二、提示: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一)股東(出資人)的資格證明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股東(出資人)為企業的,出具加蓋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出資人)為事業法人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法人證書》;股東(出資人)為社會團體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證書》;股東(出資人)為自然人的,出具本人的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二)名稱保留期

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也不得進行轉讓。

(三)名稱字號授權(許可)與名稱刪除

1、字號授權(許可)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在本市范圍內,市場主體間可以授權(許可)在同行業使用相同字號,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誤解。其中,市場主體間無投資關系的,應由授權(許可)方出具授權(許可)文件及授權(許可)方的資格證明。

2、名稱刪除

企業在辦理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登記后,若要放棄新名稱,恢復原名稱,應向原名稱登記機關提出刪除新名稱、恢復原名稱的申請(此申請應由企業的相關部門作出決定或決議),同時繳回《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企業名稱的一般性規定和特殊性規定:

一、一般性規定: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二)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三)在名稱中間使用“國際”字樣的,“國際”不能作字號或經營特點,只能作為經營特點的修飾語,并應符合行業用語的習慣,如國際貿易、國際貨運代理等。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四)使用自然人姓名作字號的,該自然人應是企業的投資人或股東。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資人姓名與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老一輩革命家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使用。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五)以商標作字號應提交商標所有權人出具的同意函,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對該商標的認定證明。

(六)使用“中關村”字樣的,應出具,“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意見。

二、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3、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5、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

三、特殊性規定: 辦理營業執照:

“市場”名稱 代理申請營業執照

根據京工商發[2001]23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有形市場監管的意見》,在我市登記注冊的有形市場名稱,按以下兩種情況進行核定:

1市場主辦單位應當進行企業法人登記,名稱統一核定為“行政區劃+字號+經營特點+市場+組織形式”;

2市場的名稱統一核定為“行政區劃+字號+經營特點+市場”;

3企業法人開辦多個市場的,應當進行分支機構登記,名稱統一核定為“企業法人名稱+序號或商號+市場”。